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刘继堂,男,1983年入伍,1995年从南京军区12集团军转业回到他的家乡 城,安置在县公安局看守所任一名普通公安干警。现任县公安局政委的刘继堂。
刘继堂的事迹在 城一时传为了佳话。刚到看守所,他对一切都很陌生,在部队能指挥管理好几百人的他,到了地方后重新小学生,他心酸过,失落过,但没有因情绪影响他的工作,他坚信:"是金子在哪里都闪光"。决心再过一次新兵生活。为尽快熟悉新的工作岗位,他自费购买了《侦破学》、〈〈犯罪学〉〉、〈〈民法学〉〉等书籍,学中干,干中学,虚心向别人请教,白天扎实工作,晚上刻苦自学。年底,在局里组织法律知识考核时,取得了第2名的优秀成绩。1996年--1999年刘继堂在任县看守所所长期间,带领全所人员,发扬部队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打了过翻身仗,先后修固了监牢房顶250多平方米,硬化所内地面600多平方米,建起了花园,种了蔬菜、花草。使夕日的脏乱差,变成了花草茂盛的小园子。彻底改变了看守所的落后面貌。
建立完善、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,营造一个健康向上的氛围是刘继堂工作的指导思想,在他认为,监管工作的管理者是人,被管理者也是人,为确保犯罪者认罪伏法,经过不断探索总结出"五个规范管理"和"四个教育"的方法。受到了上级领导的充分肯定,为此,地区公安局专门在此召开了现场会,并推广了他们的作法。几年来,他廉洁自律,拒绝吃请100多次,退回在押人员亲属送去的现金5000多元,而身为局领导的他,至今仍然租房住居,家里没有一件像样的家具。他不仅工作标准高,对部属要求非常严格,同时对做好犯罪人员思想政治工作也深入细致扎实有效。他的事迹被地、县公安局评为"先进单位",荣立集体三等功,县政法委做出了《关于在全县政法系统开展向看守所学习活动的决定》。同时他本人先后被评为"优秀转业干部"被公安部评为"全国优秀人民警察"。他的事迹被山东省电视台、《山东法制报》等多家新闻单位专题报道,并编入菏泽地区人事局、军分区政治部、市电视台联合拍摄的《军魂永驻》专题片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