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记者在昨天朝阳市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,按照该市出台的煤热联动机制,今年冬季朝阳市取暖费标准将上调2元,为保证市民温暖过冬,该市全面提高取暖费补贴标准。
据悉,该市集中供热的三无户在规定的面积内今年将享受取暖费100%的补贴;每月领取低保金在134元以上的家庭享受460元补贴;每月领取低保金在134元以下的家庭和从2006年1月份开始领取低保金的家庭享受160元补贴。
自供取暖的三无户130元补贴,之后领取低保金的家庭享受50元补贴。
对市直困难企业军转干部的补贴在上年的基础上,每人提高160元补贴标准。即营职及营以下军转干部由700元/人提高到860元/人;团职军转干部由900元/人提高到1060元/人;师职军转干部由1100元/人提高到1260元/人。无采暖设施的(住平房)军转干部补助由上年的600元/人提高到650元/人。
市直行政事业单位财政供养人员也进行了相应调整:在职及退休人员中,地师级及享受同等待遇人员取暖费由每月97.1元提高到每月118元,县团级及享受同等待遇人员取暖费由每月72.8元提高到每月89元,科及科以下及享受同等待遇人员取暖费由每月59.7元提高到每月73元。
离休人员中,地师级及享受同等待遇人员取暖费由每月107.9元提高到每月131元,县团级及享受同等待遇人员取暖费由每月80.9元提高到每月98元,科及科以下及享受同等待遇人员取暖费由每月66.3元提高到每月81元。 |